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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 结婚20年,有一女,今年17周岁,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出现家庭暴力等情况,无法继续维持现有夫妻关系,想诉讼离婚,双方共有房产一处,于2010年购买,购买首付为女方出钱支付,但因女方工作单位因素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故以男方名义登记,后期房贷有双方共同承担,另有车,首付等相关手续费仍由女方支付,但是考虑到男方公务员身份,贷款无利息的原因,买车时同样以男方的名义登记,生活中男女双方工资悬殊大,一般情况下家庭开支等费用都是由女方支付,男方偶尔补贴一下家用,房屋装修、购置家电、孩子读书开销都是女方支付,但因男方性格原因经常发生吵架甚至是家庭暴力的情况,女方无法忍受,提出诉讼离婚。
2012-04-07 09:49 MG789(内蒙古-巴彦淖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07 09:56
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可以判给女方。
2 孙新律师  2012-04-07 11:32
购买房产,购买车辆,首付由女方支付,但是该笔资金能否证明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可以证明,你可以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就对方还贷的钱予以退还。起诉离婚时,可以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 陈晓云律师  2012-04-08 16:30
婚后房车均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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