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过错方,提出离婚,她不同意,怎么办? 我和妻子94年结婚,2000年我在北京深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一直来往,2005年我来到上海她也跟我到了上海。我妻子2005年在北京上学,2006年去了英国,2007年去了德国,现在北京工作,我们已经分居3年。最近那个女孩怀了我的孩子,马上就要分娩了。我提出和妻子离婚。妻子坚决不同意。我想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请问法院会判我离婚吗?在财产分割上,我没有任何意见,即使全部财产归她我也同意。我也承认我有婚外过错。我也同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2008-11-11 11:17 lixq(上海-闵行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11-11 11:29
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 110网律师 2008-11-11 11:29
1.对于你的行为我从道德上不作评价。
2.既然你决定离婚,女方又不同意,你只能起诉到法院。
2.既然你决定离婚,女方又不同意,你只能起诉到法院。
3 110网律师 2008-11-11 12:46
起诉是最终的解决手段
4 110网律师 2008-11-11 14:20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协商不成,只能诉讼离婚。
5 王兴华律师 2008-11-11 14:55
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对你的婚姻关系进行解除。
6 孙新律师 2008-11-11 16:44
像你这种情况还是起诉离婚,你们之间的夫妻感情却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的。财产分割方面你会少分或不分
7 陈新明律师 2008-11-20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