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向朋友借了三千块钱,因为当时急需用钱,他让我写了一个四千五的欠条 我上个月向朋友借了三千块钱,因为当时急需用钱,他让我写了一个四千五的欠条,然后让我这个月还四千五给他。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应该还他四千五?他这个做法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问题?算不算高利贷?
2016-10-15 16:29 阿林(重庆-南岸)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
一个朋友借了我4500元,现在两年了。当时借钱的理由是孩子住院需要用钱,因为是朋友我没让他打欠条
1个回复一个朋友当时急需用钱,知道我有信用卡,就向我借了5000元,后来一个多月不但没还本金
1个回复你好张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当时急需用钱让我给他找的别人的钱30万
3个回复有一个朋友欠我们钱,已经失踪一年多了,因为当时只有送货单据没写欠条
4个回复我借给一个朋友250000块钱 当时没要欠条,只有证明人,因为都是朋友相信他
1个回复昨天一个客户看了房子就定下要我家这套房子、当时也因为急需用钱
1个回复因为信任,当时急需用钱,约定好给一个聊了挺久的网友发了裸照,但是没想到什么事情还都没发生
7个回复沈律师好,我借朋友3万块钱,写了欠条,当时约定一个月还。因为周转不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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