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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向朋友借了三千块钱,因为当时急需用钱,他让我写了一个四千五的欠条
我上个月向朋友借了三千块钱,因为当时急需用钱,他让我写了一个四千五的欠条 我上个月向朋友借了三千块钱,因为当时急需用钱,他让我写了一个四千五的欠条,然后让我这个月还四千五给他。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应该还他四千五?他这个做法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问题?算不算高利贷?
2016-10-15 16:29 阿林(重庆-南岸)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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