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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有个小孩,三年前,她跟别人走了,现在他跟那个男人有个小孩
我跟我老婆有个小孩,三年前,她跟别人走了,现在他跟那个男人有个小孩 我跟我老婆有个小孩,三年前,她跟别人走了,现在他跟那个男人有个小孩,我老婆跑回来跟我打官司,跟我抢以前她跟我一起的小孩,你们说我胜算多大,打官司费用是多少
2016-10-14 20:54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0-18 13:22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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