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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持械先殴打我至轻伤一级,我用拳头还手把他打成轻伤二级
对方持械先殴打我至轻伤一级,我用拳头还手把他打成轻伤二级 对方先持械打我头部,司法鉴定为轻伤一级,我赤手把他打成了轻伤二级。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我住了五天院,他没住院。面部还有一条4.5CM的疤痕。费用怎样追讨?


在成都人身损害赔偿有经验的律师可以留电话
2016-10-14 20:40 超人哥哥09……(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年10月14日 20时58分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索赔
2 魏定军律师  2016-10-14 20:56
你可以报警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6-10-15 10:39
报警,对方涉嫌故意伤害,你的行为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4 潘建强律师  2016-10-15 11:14
可以报警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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