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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7月31号,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买方在9月30号前
你好!我在7月31号,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买方在9月30号前 你好!我在7月31号,通过中介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买方在9月30号前,要完成支付首付款和过户手续,逾期45天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在9月30号前多次催中介,要求付首付和办理过户手续,但中介一开始说贷款审批中,9月底说过户预约号拿不到,要到10号,后又说到15号,到12号又说要到27号,这样的话是不是算买方违约?可以要求对方付违约金吗?我要怎么做呢?如果买房是因为新政影响的原因不能过户,算不算买方违约?谢谢!
2016-10-13 16:48 ask201……(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10-13 16:56
按合同约定处理的。
2 刘银律师  2016-10-13 20:31
可能违反新政策不能过户,建议弄清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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