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医院给患者用药未告知药品的禁忌、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等,造成病危抢救,责任应谁负? 我母亲由于呕吐、拉肚一晚,第二天到医院就诊,医生建议静点,但未询问是否有过敏史,也未告知所用药物的禁忌、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等,造成我母亲药物过敏,心脏衰竭,经全力抢救,脱离危险。我们要求医院给予说法,而医院却说是患者体质原因,与他们无关。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2012-04-01 13:57 经典7894……(黑龙江-大兴安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4-01 13:59
您好!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 110网律师 2012-04-01 15:03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并且保留证据,注意: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如有不清楚问题,请电话与本律师沟通
3 祝永根律师 2012-04-01 16:30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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