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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您好,我妈妈子宫肌瘤,本来已签完开腹子宫全切手术,后来听说有腹腔镜子宫全切手术
医生您好,我妈妈子宫肌瘤,本来已签完开腹子宫全切手术,后来听说有腹腔镜子宫全切手术 医生您好,我妈妈子宫肌瘤,本来已签完开腹子宫全切手术,后来听说有腹腔镜子宫全切手术,就问了妇科主任,她说我妈这个可以做腹腔镜子宫全切,然后就给我们换了签腹腔镜子宫全切,结果手术中腹腔镜灼伤输尿管又中转开腹,并进行了左侧输尿管缝合术,放了输尿管支架,结果之后后反反复复出现小便失禁现象,于昨天又重新进行尿管缝合手术,从八月三十号做手术开始,现在我妈还在医院,明明一个小手术变得严重了,她本人受尽折磨不说医疗费也不少,请问我们可以追究妇科主任的责任么(她就是我妈的手术医生),现在很着急,希望有人能帮帮我
2016-10-11 23:40 ask201……(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10-11 23:57
你好,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
2 张俊杰律师  2016-10-12 12:08
协商不成的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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