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的县级支行在试用期内辞职如何解决5万的赔款问题? 本人在一个县城的人民银行工作三个月,现在想辞职,但是签订的最低服务期是5年,规定试用期是一年,辞职的话要赔5万,说是要向单位退还最低服务年限未履行部分所分摊的培训费用(一年一万),但是我只是参加了单位规定的为期8天的新行员入职培训,这个不至于算进去为履行的分摊费用里吧?而且8天的培训也用不了5万吧!请问我该怎么做才能不赔款或者少赔款呢?
2016-10-11 20:17 夏语曦(云南-楚雄)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6-10-11 20:18
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