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工人工资同债权人的债权一同参与比例分配 您好!企业法人不知去向,企业早已资不抵债,欠下很多人的钱,我们与2010年7月向法院起诉,2010年10月企业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2011年11月企业财产被法院拍卖。我的起诉中包括我借给该企业的钱同时还有我的工资,因为我曾是该企业的职工。现在法院的判决是:我的工资同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一同参与比例分配。我问为什么工人的工资就不能得到偿付,他回答说:不是正常破产。难道企业被起诉被吊销执照财产被拍卖后就因不是正常破产工人工资就得不到偿付了吗?那为什么判决工程款还有银行贷款就优先偿还呢?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2012-04-01 09:19 刘映肜(山东-东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01 09:23
目前确实如此
2 110网律师 2012-04-01 10:20
判决不服,可以在有效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过了期限后,可以再审
过了期限后,可以再审
3 110网律师 2012-04-01 18:08
目前确实如此
4 110网律师 2012-04-05 09:57
可以上诉。
5 110网律师 2012-04-06 20:33
既然资不抵债,就要走破产程序,工资应该优先支付,法院程序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