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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在京农民工能要求单位补交未交的保险吗?
外地在京农民工能要求单位补交未交的保险吗? 我是外地农村户口,从2003年在一家单位工作,今年3月底到期,可是单位没有给我交2003——2009年的养老保险,我能要求单位补偿吗?如果有,是给补现金还是补交养老保险?
补充说明:单位从2010年4月1号给我上的四险。
2012-03-31 10:51 yh6688……(北京-西城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3月31日 10时52分
可以要求补缴,和户口没关系。 我的补充: 2012-03-31 10:53

但你只能要求08年之后的部分。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31 10:55
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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