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有关房屋产权证过户的问题
有关房屋产权证过户的问题 陈律师您好,老公家在青岛有两套房子,他的父亲于2010年去世,两套房子是他父亲的名字。遗嘱上这份遗产是留给老公的,现在需要办理房产证过户到老公名下,上面名字还是我公公的,老公说要过户到我婆婆名下相对费用会低一些,他还有一个离异的姐姐,一个5岁的外甥女,他说办理房产证需要他和他的姐姐当场在放弃房屋产权的材料上签字,而我不在现场要我写下一份放弃房屋产权的证明带回青岛公正,如果是过户到我婆婆名下请问我需要写这份证明吗?他说要不就直接办理到他的名下,可他说办理到他的名下也需要我写放弃证明。如果是办理到我老公的名下,我是否也得写一份放弃房屋产权的证明然后签字按手印呢?我们是2010年10月结婚的现在有一个两个月的孩子。他说如果我不签字写证明这两套房子就无法过户到他名下以后这房子也轮不到我和我儿子有关系,是这样吗?
2012-03-31 09:45 865702……(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2-03-31 10:40
房产证 土地使用证就可以了
2 110网律师  2012-03-31 10:13
不需要你签字,与你无关。你看到遗嘱了吗?
3 陈晓云律师  2012-03-31 15:52
办在婆婆名下不必你弃权。
办在他名下的,如未指定他归个人单独所有的,他继承得来的房产为你们夫妻共有,但你和他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也不你弃权。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