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公安局以‘’没有故意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 规划局工作人员殴打我母亲时,我弟上前拉架,被他们打成‘’轻伤‘’,事后报警,三月后公安局以‘’没有故意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已经与检察院沟通过,自诉不一定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很可能不了了之
2016-10-10 16:59 吕波波(河南-信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16-10-10 17:48
轻伤害案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2 110网律师 2016-10-10 17:03
那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3 胡建平律师 2016-10-10 17:15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轻伤害案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可以向检察院反映。
4 单义律师 2016-10-11 14:08
你好,如果有伤害结果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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