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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个佰仟分期,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机,给了2700百块钱给我
办了个佰仟分期,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机,给了2700百块钱给我 办了个佰仟分期,合同签了但是没拿到手机,给了2700百块钱给我,但是要还5000多,我托了几个月没给,现在他要我还7000多,不然起诉我,我有那个给我办分期的电话录音,能起诉他套现骗我嘛?
2016-10-10 12:17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10-10 12:26
你好,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2 张俊杰律师  2016-10-10 12:57
证据不充分 建议按照当时的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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