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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今年17岁与受害人在打篮球发生口角,当时并无打人的意愿只是有争吵发生
我弟弟今年17岁与受害人在打篮球发生口角,当时并无打人的意愿只是有争吵发生 我弟弟今年17岁与受害人在打篮球发生口角,当时并无打人的意愿只是有争吵发生,一同打球的另外一个人(打人者)看不惯出手打伤了受害人,同时一起打篮球的培训班老师也协助在派出所做了笔录跟我们说并不是我们打的人,打人者去了新疆,但是受害人找到派出所找到我弟弟告的是我弟弟,现在派出所要求我们私了,让我赔付被打的人5万元,有依据么,另外想咨询下这个问题是应该我们负责任进行赔偿么,为什么派出所并没有去找真正伤人的人而是一再的要求我们私了,寻找证人这些是我们要去做的吗
2016-10-09 22:51 爱妮(山东-泰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10-09 22:52
一般可以。。
2 马家强律师  2016-10-11 16:14
根据你的描述派出所的做法个人认为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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