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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晚6点10分左右,我骑两轮电瓶车在淮江公路由南向北顺向行驶
10月6日晚6点10分左右,我骑两轮电瓶车在淮江公路由南向北顺向行驶 10月6日晚6点10分左右,我骑两轮电瓶车在淮江公路由南向北顺向行驶,由于天色渐暗,没有路灯,对面行驶的机动车光线又有些刺眼,为了自身安全我便沿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分割线行驶。行至淮安区九洞处出现了碰撞,等我起身时发现是一辆电动三轮车与我发生碰撞的,我的车头严重损毁,而电动三轮车的车头完好无损,只是其座椅及电瓶盒与车身分离了,车主也倒在地上神智模糊了,据了解电动三轮车是由北向南逆行而且没有开车灯也没有任何的安全保护措施。请问我需负责任吗?负责任的话该负什么责任呢
2016-10-09 09:45 ask201……(江苏-淮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2016-10-09 12:41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由交警依法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都可以申请复核,之后再谈赔偿的事情
2 祁金波律师  2016-10-09 12:18
责任由交警队认定,然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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