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务追讨 您好,我是一名乡镇中学的教师,为了照顾孩子,我2009年3月份,找熟人办理调动工作,是一朋友介绍的熟人,当时说20000人民币能办成,办不成退款,我就和朋友给那人送去了两万,可是到了暑假还没动静,我们去询问,并带了礼品,可他说要到寒假,到了寒假,我们又去问情况,他却说还得需要3万,当时我认为钱太多,(我的同学都是两万办的)就给说不办了,退钱吧,他说把钱给负责人了,可是到现在一个多月了,还没退,那人是做生意的,怀疑他根本没把钱用到办事上,我该怎么办呢?请您给个建议好吗?
2010-02-20 09:59 kongwe……(山东-枣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2-20 10:03
如果你有证据的话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或者到公安机关报警。
2 朱君秀律师 2010-02-20 10:05
答;给付的款项性质属于劳务费时,按照民事委托法律关系纠纷处理,可以要求其返还;否则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报案。
3 110网律师 2010-02-20 10:06
可以报案,是否构成诈骗,公安机关会侦查;或者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