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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7岁,女,我们结婚七年,感情不合想离婚,有一个五岁半男孩
今年37岁,女,我们结婚七年,感情不合想离婚,有一个五岁半男孩 今年37岁,女,我们结婚七年,感情不合想离婚,有一个五岁半男孩,一般会判给谁?
2016-10-08 00:08 ask201……(河南-濮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郭永康律师  电话:15036054552  2016-10-08 01:12
先协商,主要看双方抚养能力
2 徐卫东律师  2016-10-08 00:09
孩子一般一人一个
3 张书正律师  2016-10-08 09:33
要看双方条件的
4 恪法法律服务团队律师  2016-10-08 09:46
你好,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5 单义律师  2016-10-08 16:43
你好,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6 丁光华律师  2016-10-08 19:11
你好,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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