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 您好,我是有个朋友A,开车撞人后逃逸,A没有喝酒,有驾照有行驶证,但是看到对方好几个人,A因为害怕就逃逸,第二天交警队联系到A,A也到交警队处理此事,也到医院垫付医药费。受害方是一个37岁女性,因为这件事,额头右上方封了6针,轻微脑震荡,前后住院35天。其实A也找主治医生了解过病情,医生表示只是最轻微的脑震荡,但受害者出院后,却要求赔付21万的费用,其中已经包括垫付的1万元医药费,精神损失费18万,营养费和护工费2万,而且还要负责后续的所谓的整容费。针对此事,我想咨询一下,要是由法院审理,对A有利吗?
2012-03-28 18:15 mnbzxc(河北-廊坊)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3-28 18:34
法院应当按实际损失判决,调解可能比判决的多,有可能比判决的少。
2 李vip律师 2012-03-28 18:33
有利。。。
3 孙新律师 2012-03-28 19:31
就该案而言,如果额头的伤使面容受到严重损害,18万精神损失费就有可能不过分,如果没有影响面容那18万的精神损害费就太多了
4 孙新律师 2012-03-28 22:29
法院会根据对方的证据来确定赔偿数额。。
5 2012-03-29 16:26
法院会根据对方的证据来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