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我6月份从浙江到成都的工厂上班,没签合同,说好押一个月工资,快四个月了
我6月份从浙江到成都的工厂上班,没签合同,说好押一个月工资,快四个月了 我6月份从浙江到成都的工厂上班,没签合同,说好押一个月工资,快四个月了,还没发到一个月工资,现在还要我我们干工作之外的事,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有没有赔偿?
2016-10-07 12:32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0-07 12:50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2 潘建强律师  2016-10-07 12:58
按合同约定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