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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一年前离婚,孩子男方要去了,我女儿净身出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一年前离婚,孩子男方要去了,我女儿净身出来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儿一年前离婚,孩子男方要去了,我女儿净身出来,因为男方外面有人两人离婚的,这一年多孩子一多半都是在妈妈这养,这一年我女儿上火有病,宫颈麟壮高发癌变,马上还得手术前一个月手术一次,现在孩子爸爸和我女儿要抚养费,不拿就让我女儿接抚养全,他现在要和别的女人结婚我该咋办,谢谢
2016-10-06 19:43 ask201……(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0-06 19:47
你好,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0-06 19:47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0-06 20:26
你好,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
若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4 徐卫东律师  2016-10-06 19:44
可以起诉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6-10-06 19:49
可以诉讼解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0-06 20:11
可以起诉处理
7 陈晓云律师  2016-10-06 20:12
一多半都在这养,由母亲抚养,父亲出抚养费
8 110网律师  2016-10-06 20:47
您女儿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9 110网律师  2016-10-06 21:03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10 110网律师  2016-10-06 21:56
你好, 抚养权的变更的前提是在父母双方离婚的实际情况下,对孩子抚养权依法予以变更。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变更,双方父母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方式,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应予以变更。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在双方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经协商不成,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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