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给乙方两万块钱,利息百分之三,叫我担保,规定一年还清, 甲方借给乙方两万块钱,利息百分之三,叫我担保,规定一年还清,现己经有三年多了,乙方都没还,我要承担责任吗?
2016-10-06 00:25 ask201……(浙江-台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10-06 16:45
如果合同约定到期之日,超过半年没有向你主张的。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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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以下问题,比方说我作为甲方把两万块钱借给乙方用一年
0个回复按规范国家规定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事情心念镇乙方个人最低偿还能
0个回复我经朋友担保借给他的表妹两万元钱,打有欠条,因她是做生意,当事人承诺给有一定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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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乙方于2014年借了甲方10万元,借期一年,且约定月利息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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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甲方出借资金给乙方,利息为基准利率四倍。甲方要求必须要有人担保,担保人收乙方0.5%每月的费用,这样
0个回复08年为人做担保两万,贷款期一年,,可是贷款人每年还一点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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