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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问题关于丢东西赔款问题
民事问题关于丢东西赔款问题 我同学A借的她同学B的三星上网本,周末下午A要出去,我说晚上借我上网本用用,A就把上网本放在床上了说你晚上自己拿,当天晚上我没回来,没有用,第二天晚上我回来用A的电脑上网,晚上把电脑放在了桌子上,第二天我出去回来电脑就没了,丢了,,后来经过商量B决定让赔偿1500元,,请问:我要付多少钱的责任?A用不用付责任?A又要付多少钱的责任???谢谢,,请尽快,急,,谢谢谢谢!!!!!
2012-03-27 11:12 陈凌凌(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27 11:16
借用他人务品损坏或丢失的应该赔偿。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3-27 11:19
按照你表述的事实,东西是在你手上丢的,应该由你进行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2-03-27 11:23
a与你都有过错,你们应按过错比例分担。
4 110网律师  2012-03-27 13:39
你好。你和A各付一半。
5 110网律师  2012-03-27 14:17
借用关系中,借用方应对借用物妥善保管,借用物丢失、损坏由借用方赔偿,你和a都有义务保管电脑,你属于直接占有一方,应付主要责任
6 110网律师  2012-03-28 14:10
按照你表述的事实,东西是在你手上丢的,应该由你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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