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问题 父母于09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就婚姻共同财产的房屋家具明确了所有权归母亲``离婚后`父亲就去了广东至今未归``期间几年时间一直电话联系`让他回家协助房屋产权过户等手续问题`但他一直找各种借口不回``拒不配合``现在我们已经起诉至法院``法院已经受理`正准备发传票``民意厅办事员却说 `还是必须要他本人回来才行```我想问的是`他本人是不可能回来配合的``那这样就没办法了么``那我们起诉有什么意义```难不成他不回来 这房子就一直这么不清不楚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就这么无能?
2012-03-27 10:00 qinaiz……(四川-南充)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27 10:23
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2-03-27 14:42
可依法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