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的配套设施费问题 你好,我杭州萧山义蓬人,是非农户口,妻子是农业户口。2003年向村里购买两户联建房(16.8万的建设费+5万的土地基础配套设施费),因多种原因,5万的土地基础配套设施费我一直拒绝缴纳。现在的问题:1、5万的土地基础配套设施费收取是否合理?
2、如果合理那5万的标准是否高了?
3、接下去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谢谢!
2、如果合理那5万的标准是否高了?
3、接下去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 谢谢!
2012-03-29 21:27 zyd901……(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30 08:02
按合同约定执行。
2 倪振杨律师 2012-03-30 11:04
向村里购买两户联建房——应当有合同约定吧?!
3 孙新律师 2012-03-30 13:11
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4 110网律师 2012-03-31 14:46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