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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1、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设二个以上的监护人?哪些人可担任?有无主次之分?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残疾人)对其财产处理所作的遗嘱经监护人确认后可进行公证?
2012-03-26 14:39 zhz30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26日 14时47分
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设立二个监护人,担任监护人有主次之分,父母是第一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是第二监护人,村社居委会为最后监护人,经监护人确认后进行的公正是无效的,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得对被监护人的财产做出不利于被监护人的处理,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2 孙新律师  2012-03-26 15:35
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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