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奶奶名下的房产拆迁,奶奶一共有三名子女,我父亲是老大 您好,我奶奶名下的房产拆迁,奶奶一共有三名子女,我父亲是老大,但已在拆迁前去世,我和奶奶姑姑叔叔内部协商将拆迁所得房产及钱已分好,奶奶百年后的房子和钱由我姑姑继承,我和叔叔所得的房产下来后就会归我们各自所有,想问下这种祖宅拆迁所得来的房产是否算作婚后财产?谢谢!
2016-10-01 23:10 ask201……(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0-11 17:07
您好!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6-10-01 23:14
你好,需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
3 徐卫东律师 2016-10-01 23:15
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
4 申维丰律师 2016-10-01 23:20
您好,要结合当地拆迁政策
5 李建成律师 2016-10-02 04:17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 陈晓云律师 2016-10-02 12:01
不是共同财产
7 赵江涛律师 2016-10-02 12:12
婚后财产是婚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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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爷爷奶奶已故,留有房产一套,共有三名子女,已于去年办理遗产公证,事后两方故意拖延办理新房产证,
10个回复我们有四个子女,父亲去世后,房产转到哥哥名下,现在母亲住的房子要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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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复您好,我奶奶已经过世,名下有套房屋,(现已拆迁,产权证有以前的,)兄弟三人商量决定,房子给我父亲
3个回复律师您好,我奶奶有一处房产,在我爷爷名下,爷爷已过失,奶奶有5个子女
5个回复律师您好: 父母养育我们四个子女,父母相继离丗。留下一处房产是由父亲私有房产拆迁而来
3个回复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父亲过事了房产想过到母亲名下,但是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公安无法找到
3个回复您好律师,我和孩子名下的共有房产孩子不满十八周岁,我和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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