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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一外地人于9月18号签订了房子出租协议,但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你好,我于一外地人于9月18号签订了房子出租协议,但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你好,我于一外地人于9月18号签订了房子出租协议,但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当时说好的租期一年,于10月7号我把房子交给他,现在对方提出不租,这算违约吗?
2016-10-01 14:35 ask201……(浙江-舟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01 14:44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承担违约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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