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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名字写的名字是兄妹其中一个人,能否证明是共同继承的财产?
房产证的名字写的名字是兄妹其中一个人,能否证明是共同继承的财产? 我的姥姥有两处房产 由于二舅有事急需钱 所以经协商将姥姥名下的一处房产卖掉 并将钱给了二舅 故姥姥住在另一处房产 
并由大舅二舅我妈妈兄妹三人签订协议 大意是说 老人将房产卖掉 钱给了二舅 但是对另外一处住房 二舅不再拥有所有权 
所有权归姥姥所有 同时二舅不再对该房有任何支配权 。他们三个人都有签字手印。
可是 这处房产由于多年前动迁 是二舅的单位拿的增加面积的钱 二舅现在认为这份房产应由他所有 并且房产证写的是二舅的名字 
请问 上述中的协议是否具有足够的法律效益 ?如何才能在房产证是在二舅名字的前提下 使三个兄妹能够平均继承该处房产呢?
是否还需要其他公证呢?另外 我想知道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事先预防 二舅在没有经过其他兄妹的情况下 擅自将房产卖掉?
另外,我想知道 是否可以做房屋的所有权公证来证明该房产属于老人房产由子女共同拥有呢?又如何做此公证呢?
2012-03-24 22:31 max马修(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24 22:41
房产已经登记在他人名下,按物权法的规定,推定属于其财产。你若有异议,可向法院主张所有权确认
2 110网律师  2012-03-25 11:02
增加面积的部分是你舅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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