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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买方交定金后进行了更名,等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之后买方不交尾款。
未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买方交定金后进行了更名,等公积金贷款审批下来之后买方不交尾款。 律师您好!
  我是房子的卖方,与买方未通过中介进行房产交易签署了合同。在买方支付了部分订金之后把房子更名给他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等贷款审批发放下来之后,买方挪用了这笔钱进行了投资,而没有作为剩余款项交付于我。请问:
1.我通过什么方式起诉可以拿回买方欠我的钱?
2.如果钱要不回来想把房子更改回我的名字,可否通过起诉、法院宣判的途径?
2.之前听朋友说,买方欠公积金中心钱,可能存在法院会把房子判给公积金中心、我作为还是没办法追回买方欠下的钱,此说法是否属实?
  先在此写过各位律师的细心解答,谢谢!
2016-09-29 13:48 rzq122……(辽宁-锦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9-29 13:57
首先,公积金贷款是用房子做抵押的,所以抵押权优先,而且你房子已经更名,说明登记已经完成,根据《物权法》规定,该房子房子产权已经是对方了,你和对方只是合同约定,转化成了债权,这对你的权利保护非常不利,你只能要求对方支付剩下余款。
2 马军烨律师  2016-09-29 14:20
你好,
1、起诉没有什么方式,去法院立案就可以。
2、本案中,你诉要回房子,除非买卖协议有约定,否则要不回来。
3、不属实。
3 隋新律师  2016-09-29 15:43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 张勇律师  2016-09-29 20:38
公积金贷款是用房子做抵押的,所以抵押权优先,而且你房子已经更名,说明登记已经完成,根据《物权法》规定,该房子房子产权已经是对方了,你和对方只是合同约定,转化成了债权,这对你的权利保护非常不利,你只能要求对方支付剩下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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