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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无门,公安机关拒不受理,我该如何维权
申诉无门,公安机关拒不受理,我该如何维权 2009年交友不慎认识王某,交往中于2010年7月发生

纠纷,王某称我对其殴打并报案,此事已经由王某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处理。自2010年10月起,王某通

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对我、我家人、我朋友、

我家人的朋友进行长期的谩骂、侮辱、诽谤我和我

的家人,并且通过电子邮件多次同时发送多人,公

然侮辱、诽谤我和我的家人。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

了很大的精神压力、心理负担,严重影响了我和家

人的生活。我收集打印通话记录、邮件记录于2012

年3月19日到我居住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公安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为由拒绝受理。

我无法确定王某违法行为发生地,我又无法确定王

某现在的居住地,我该到哪里报警?对于此案,违

法行为发生地是以我收到骚扰地为准,还是以发送

骚扰信息地为准?恳请各位指点、解惑,谢谢!
2012-03-24 10:42 葡萄2012(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3-24 11:07
你好,去检察院监审科申请督促公安机关立案。
2 任远律师  2012-03-24 10:54
你好,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申请复议。
3 110网律师  2012-03-24 13:16
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行政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2-03-24 13:47
你好,可以到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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