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人个人账户收款的行为 A公司和B公司是同一法人,A公司有资质生产和销售产品,B公司没有,但在跟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是以B公司名义来签订的,合同款注明不含税,客户公司以个人账户支付给公司法人的个人账户,这样公司法人的行为除了涉嫌偷税外,是否涉嫌职务侵占?并且明知B公司没有资质生产和销售A公司的产品,还要以B公司的名义来和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这样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2012-03-23 20:59 飞马忍(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欧学文律师 2012-03-24 00:01
有诈骗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