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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律师您好:我母亲70多岁去商场超市购物出来做电梯,由于两手都拎东西没有扶电梯
隋律师您好:我母亲70多岁去商场超市购物出来做电梯,由于两手都拎东西没有扶电梯 隋律师您好:我母亲70多岁去商场超市购物出来做电梯,由于两手都拎东西没有扶电梯,一只脚踩空摔倒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请问商场有责任吗?
2016-09-28 19:06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9-29 12:28
初步分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辽宁地区城镇户口的,10级伤残一般赔偿6.2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6-09-28 19:18
商场没有责任。
3 隋新律师  2016-09-28 19:45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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