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满十三周岁的学生放假期间与同学在公园玩耍,与另一伙玩耍的学生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起来 一个未满十三周岁的学生放假期间与同学在公园玩耍,与另一伙玩耍的学生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起来,共掏出一把水果刀胡乱扎,至一名学生被扎并失血过多死亡,请问这负什么责任
2016-09-28 15:07 ask201……(山西-朔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永军律师 2016-09-28 15:10
只能负赔偿责任了。 我的补充: 2016-09-28 15:10
其监护人承担赔偿
2 郭建红律师 2016-09-28 15:46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未达到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故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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