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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保修期的次卧地热管漏水,给楼下淹了,我装修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地热管道
未过保修期的次卧地热管漏水,给楼下淹了,我装修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地热管道 未过保修期的次卧地热管漏水,给楼下淹了,我装修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地热管道,于是找到工程公司和物业,要求工程公司予以修复,(我的房子还没到2年质保期),但是由于是清水房,工程公司要求我找到装修公司,由我、工程公司、物业、装修公司四方在场进行责任判定,我就想问一下,在责任判定之前以及进行中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判定之前应不应该签协议?协议内容除了责任划分,由地热管责任判定产生的一切费用,修理产生的一切费用,地面恢复产生的一切费用,楼下房顶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误工费等一些列相关费用,还有修好后的延保问题,还有木有其他疏忽的项目?还有就是维修地热管热熔或者铜卡扣连接,地热管有质量问题,采用这种方式处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吗?对于维修过的地热管延长保修最多可以延长到多少年?另外,这种情况除了将刨开的地面复原以外,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谢谢!
2016-09-27 14:45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9-27 14:47
这是可以直接找物业来负责处理的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09-27 15:32
这是可以直接找物业来负责处理的
3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9-29 17:31
可起诉要求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6-09-27 15:20
应当以协议的形式明确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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