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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电动车被摩托车撞致重伤责任应该算谁的
酒后驾驶电动车被摩托车撞致重伤责任应该算谁的 当天在农庄喝了1杯啤酒(只是一杯啤酒人没有醉的)正准备回公司上班,我开的是电动车,由于农庄门口就是一条直溜溜的道路大概只有两米宽.我从农庄门口开车出来就电动车前轮直接就到了中间,当我正准备向左拐弯行驶时,不料我左边已开来一架摩托车距离3米远左右速度很快,他来不急刹车就把我撞翻了(注:摩托车行驶方向为直线道路),当120把我送到医院诊断为 左肾破裂大出血.  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病情基本已经稳定左肾已经保住,由于住院医疗期间一切费用都是我自己先出着的,摩托车主也只拿来了一千元人民币,事后到交警队查看事故责任,责任判决书上判我酒后驾驶不避让直行车辆判我负全部责任. 这点我很不服,不知道怎么办. 摩托车方是不是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吗?
2012-03-23 00:08 307222……(广西-柳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苏耀峰律师  电话:13877109910  2012年03月23日 00时31分
对方投保的交强险理赔第三人险限额内费用 我的补充: 2012-03-23 00:40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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