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确认分割 我因婆媳纠纷,丈夫又对母亲唯命是从,我丈夫和他姐同开一家店,不过店弄在他姐的名下,后来买房因贷款需要,也用了他姐的名字。家里的房子也在他母亲的名下,现在要是离婚我是不是财产完全分不到,我和我丈夫结婚7年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请问这样离婚我能分到财产么?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
2012-03-22 20:36 yydem5(福建-福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池建伟律师 电话:18750166550 2012-03-22 22:22
可以分到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2-03-22 20:44
你必须举证证明店是你丈夫和他姐姐合开的,房子是你们以他姐姐的名义买的,不然离婚,就分不到财产。
你可以电话咨询。
你可以电话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2-03-22 20:49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有争议可诉讼解决。涉及第三人的财产,属于另诉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4 邹金狮律师 2012-03-22 20:55
你必须举证证明你所述的,不然就很难分到财产!
5 林传雄律师 2012-03-22 21:35
可以诉讼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可提供有利证据争取,还要尽快收集保留与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具体可与我联系。
6 110网律师 2012-03-22 21:42
从目前表面证据看,确实对你不利,当然你可以尽量搜集你所描述事实的证据,这样才可能有希望,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原则上是一人一个。
7 陈晓云律师 2012-03-22 21:48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婚后取得财产为夫妻共有。 我的补充: 2012-03-22 21:48
婚后取得财产为夫妻共有。 我的补充: 2012-03-22 21:48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8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2 21:58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我会给予专业法律意见。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果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可以致电咨询,我会给予专业法律意见。
9 110网律师 2012-03-23 13:47
你好!你要证明房子是以你姐姐的名义买的,不然分不到财产。
10 110网律师 2012-03-25 15:41
要有相反证据证明房产挂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