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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廉租房被市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请问合理吗?
空置廉租房被市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请问合理吗? 我市(什邡市)的北京援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空置后,被当地政府调节为经济适用房出售给拥有经济适用房资格的所有人员(包括2人一家,3人,4人,5人一户)。不符合使用需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有无法律依据?
2012-03-22 18:42 莫不关心(四川-德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29日 09时39分
廉租房转经济使用房,属于政府的渎职行为,即使是现在没有人住,不等于以后永远没有人住,所以是违法的,否则援建的单位就成了政府赚钱的工具,你觉得呢,但对于你说卖的问题,政府的权力大于一切,可以买,
2   2012-03-26 17:13
看你自己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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