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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夫在我们没离婚之前,自己在外面借款,我并不知情,钱款也没有用在我们共同的生活里
你好,我前夫在我们没离婚之前,自己在外面借款,我并不知情,钱款也没有用在我们共同的生活里 你好,我前夫在我们没离婚之前,自己在外面借款,我并不知情,钱款也没有用在我们共同的生活里,离婚快两年了,这个月我的一张中信银行储蓄卡里的3700元被法院强制划走了,我去银行查问钱款去向,银行想我出示了法院起诉书和判决书,强制把我银行卡里的钱划走,并且银行没有给我任何的告知,我该怎么办
2016-09-26 18:23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9-26 18:48
可以申诉。
2 张月红律师  2016-09-26 18:29
如果是婚前个人债务,你可以向法院复议一次。
3 隋新律师  2016-09-26 19:23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零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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