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时与公司签的协议问题 本人从事软件编程方面工作,因公司A主管排挤和诬陷,向公司提出辞职。离职前BOSS要求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大致为: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入职与前公司存在竞争的任何公司,并且不参与与公司B高管(因B高管已退股,自己另外创办了同性质的公司)相关联的任何项目。但现在我找到一份工作,是属于前公司的客户,前公司为现公司提供过技术服务。不知道如果本人入职现公司的话,有没有违反协议?主要是涉及了技术方面,怕前公司知道我是入职客户公司的话,一怒之下拿此协议来告我。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12-03-22 16:40 777555……(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2-03-22 16:43
1,这种协议的性质是竟业限制,若公司要与你签订,应按月支付补偿金给你。
2,补偿金为你原工资的一半。
2,补偿金为你原工资的一半。
2 110网律师 2012-03-22 17:19
离职时,公司可以与离职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协议内容双方约定,公司应给予离职人员相应补偿,离职人员应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这是一份双方即享有权利也互有义务的合同,乙方为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如果协议内容没有补偿一栏,可以要求公司追加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2-03-23 08:37
竞业限制应该有补偿金的约定,如果单位没有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你可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约束。如果实在把握不准,可带上协议面询,请律师分析。
4 秦步基律师 2012-03-23 15:43
这种竞业限制协议,是同步有补偿金的,如果没有补偿金,则对员工是没有约束力的,有具体需要,可以约见律师当面咨询,携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