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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家人是2010年被人打伤,后报警,由派出所受理,在受理期间,受伤的人在住院,医生已查出颈椎骨折伴脱位,而且住了几个月,对方没有拿一分钱作医药费,派出所也没有对凶手采取任何措施。不明白是为什么?凶手在家的时候,派出所不抓,如今没有办法上访到县公安局,但是凶手已经逃跑。公安局才发布通缉。这样有用吗?
2012-03-21 08:56 MAC123……(安徽-合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3-21 08:57
申请法医鉴定,确定伤情,发布的通缉有用
2 110网律师  2012-03-21 11:51
既然已构成轻伤害,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公安会立案侦查并经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判决。你们到时可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2-03-21 17:45
可以催一催公安机关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21 19:41
委托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1 21:47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6 曾祥锋律师  2012-03-22 16:00
派出所处理不力。需要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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