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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于2004年借了别人的钱,当时在借条上写了利息是一分五
你好,我妈于2004年借了别人的钱,当时在借条上写了利息是一分五 你好,我妈于2004年借了别人的钱,当时在借条上写了利息是一分五,由于我妈生意失败这笔钱一直没有还,现在别人告上法院,不仅要还本,还要算利息。这个官司该怎么打?不是说借条的诉讼期只有两年吗?超过两年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我妈不是不还钱只是利息太多,无力偿还,能否只还本?
2016-09-23 21:59 ask201……(湖南-湘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9-23 22:02
只还本对方同意可以,如果不同意要按法定利率给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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