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2008年承包工程,把电工承包给原告,合同彼此都是口头协议,工程款为10W,现场维护1W元,工程没有完成,期间承包电工人偷窃员被乙方老板发现,并对乙方老板进行殴打,并使其住院,导致完成工程工程款的克扣,使工程停滞,现电工承包人员索要工程款,法庭宣判结果大概是什么,最坏的结果是什么,由于当时自己垫付20W,暂时已无力偿还,不能被判刑吧,有没有可能被拘留?
2012-03-20 12:53 jlccwz……(吉林-长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20 13:01
承包与承包人员盗窃及承包人员对乙方老板的人身损害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混同与抵消,因为工程款应当根据工程合同及实际工程的完成情况给付,而关于承包人员的盗窃行为与人身损害行为则另案追究。而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部分。如还有疑问,可以来电。
2 110网律师 2012-03-20 18:21
若经法院审判支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需要依据相关证据加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