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里纠纷的问题咨询律师 我是吉林省松原市的一户居民,我家是住在二楼,这一楼的一再上门说我家漏水,都把他们家的棚顶给弄湿了,可是我家的地面都是干的,没有找到那里漏水,领着物业的人来,物业的也不知道是那里漏,只是说怀疑是这里漏,怀疑是那里漏,难道我们家还要把地都刨开么?他们这样让我们检查合理么?我们有给一楼装修的义务么?
2012-03-20 08:29 周女士198……(吉林-松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3-20 10:19
只有在你们有责任的情况下才有义务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2-03-20 12:27
可以对下水管道进行签订,确定承担责任主体。
3 孙新律师 2012-03-20 14:41
您好!如果对方侵犯了您的相邻权,您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具体可来电详细咨询。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0 22:39
只有在你们有责任的情况下才有义务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