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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资金补偿
农村土地租赁资金补偿 2001年,位于大通县桥头镇南关村农民耕地被现桥头铝电租用,当时是由村领导签订的合同,耕地以每年每亩一千五百元整,时间为五十年。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物价飞涨,耕地补偿款能否随之上涨或者农户要求一次性补偿。谢谢,请老师指导。
2010-02-10 13:48 h210311vb(青海-西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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