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多年房产证以丢失多年了还可以补办吗 父亲过世多年房产证以丢失多年了还可以补办吗
2016-09-21 14:04 ask201……(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6-09-21 14:08
需要继承人协商一致,申请办理
2 申维丰律师 2016-09-21 14:10
您好,申请办理
3 朱孟喜律师 2016-09-21 14:15
不能了。因为产权人去世了。不过可以直接起诉。依法继承 拿到判决书后 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核发新的产权证就可以了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9-21 14:19
您好,建议咨询房管局
5 孙新律师 2016-09-21 14:20
您好,申请办理
6 孙新律师 2016-09-21 14:25
你好,具体咨询有关房管局。
7 陈晓云律师 2016-09-21 14:44
可办继承,办新的权证
8 宋超律师 2016-09-21 14:56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9 徐卫东律师 2016-09-21 14:57
你好,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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