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唱歌。 之后又来了一个朋友。还没有喝呢 就跟别的桌打架了 昨晚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唱歌。 之后又来了一个朋友。还没有喝呢 就跟别的桌打架了。我有责任嘛
2016-09-21 11:56 ask201……(辽宁-抚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09-21 12:53
看是否参与,是否有过错
2 110网律师 2016-09-21 12:17
看是否参与,是否有过错
3 隋新律师 2016-09-21 12:28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朋友在一起喝酒,小伟叫了一个他的朋友我们都不认识,喝酒当中没有劝酒行为
1个回复你好,我朋友在我家喝酒以后我们又一块去的歌厅唱歌但是没有喝酒回家的路上把一个摩托给撞了我有多大责任
1个回复你好,就是今年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吃饭,我和另一个朋友没有喝酒
0个回复好 我想问我们几个人一起喝酒 之后他们和别人打架了 我没有
0个回复您好 我想问我们几个人一起喝酒 之后他们和别人打架了 我没有
0个回复朋友聚会,喝酒了之后让我请唱歌,就去了,然后朋友跟别的人打架了
4个回复和朋友一起唱歌喝酒,我们先行离开一个小时后,而后朋友醉驾回家途中车祸死亡
0个回复昨天一个朋友找我唱歌,唱歌之前他和别人喝酒喝多了,我们在一起就喝了一瓶啤酒,喝完我就走了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