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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生,交往半年,见过两次,没有发生关系,期间她以答应做我女朋友为理由,让我给
去年年初,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生,交往半年,见过两次,没有发生关系,期间她以答应做我女朋友为理由,让我给 去年年初,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生,交往半年,见过两次,没有发生关系,期间她以答应做我女朋友为理由,让我给她买东西,打钱,共花费两万五千元左右,最后说嫌我烦,说不合适,我感觉被骗了,请问这是诈骗吗?我能要回这钱吗?如果可以,我该以什么方式去解决?事情过去一年了,这种问题有没有时效性啊?希望专业的您,能指导我一下,谢谢!
2016-09-20 18:53 1474368097(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6-09-20 19:02
你好,可以报警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6-09-20 21:59
可以报警处理,看警方能否查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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