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房主要收回门面,租佃户不肯搬 我家的门面合同今年4月98号到期,在2月10号的时候,我通知租户,合同到期不续签了,我要收回门面自己用,租户说什么门面是自己转让过来的,我要收回门面必须出转让费。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请问律师,我这个案子是不是稳赢,如果打官司赢了的话,租户还是不肯搬的话,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我去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帮我解答一下,很急谢谢!
2012-03-17 20:31 pengzi……(湖南-长沙)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3-17 20:35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 李芬团队律师 2012-03-17 20:44
能赢,如果是自己用,而租户在装修等上面花费有一定金额的话,法院可能会要求你适当补偿一点给租户。在同等条件下,租户有优先续约权。官司打赢,如果租户不肯搬的话,你可以拿判决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详情可来电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2-03-17 23:20
得详细看了您与原租户签订的合同才能给您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合同对您有利,赢官司应该没什么问题。
4 110网律师 2012-03-19 11:43
可以起诉要求其腾房。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9 13:5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6 孙新律师 2012-03-20 21:56
可以起诉要求其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