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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到外地出了事故,对方要求赔偿6000元,求助~
开车到外地出了事故,对方要求赔偿6000元,求助~ 我驾公司的车到外地出差。低速调头的时候,后面一部电动车撞到我车左大灯处倒了,我刹车不及,左前轮压到电动车前轮…驾驶电动车的是个女孩子(后座还一个),估计当时她也刹车不及撞上的。后送医院拍片,医生后座女孩左大腿肌肉拉伤,另一女的没伤到…当时两女就一起出院了…后到**队拿车,对方家属要求我们支付电动车维修费一千五(一千八买的新的),驾驶的女孩子误工费五百(女孩自己说一天薪水五十左右)…另一大腿肌肉拉伤的女孩家属要求我们支付误工费三千,其它费用三千合计六千元人民币,否则拒绝在**队调解书上签字,我车子也拿不出来…这明显的敲诈行为,我该怎么办?是一定得按他们的要求做吗?那如果要的是更多呢?或者有什么法律能维护我们的权益?
2012-03-17 12:52 qq2727……(湖北-仙桃)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2年03月17日 13时03分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3-17 15:29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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